近日,『支付速报』注意到,台州银行及中信银行因反洗钱违规两家累计被罚780万元!
台州银行被罚450万元
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台州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12项案由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450.7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1、违反财政性存款管理相关规定;2、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3、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4、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5、违反货币金银管理相关规定;6、违反国库管理相关规定;7、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1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12、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陈元理对台州银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7万元。
陈万荣对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应光海、杨文辉对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陈卫民对台州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周灵芝对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王益龙对台州银行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5万元。
中信银行被罚330万元
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信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3项违法行为,被处罚款330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陆亚明,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数字金融部总经理宋益文,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7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兼零售银行部总经理黄自强,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8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徐晰,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行长王烈锋,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1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玉泉支行行长陆学军,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1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合规部总经理陆宇彤,对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
时任中信银行义乌分行行长赵榄,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1万元。